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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_合同效力与招投标瑕疵

01_合同效力与招投标瑕疵 建设工程常见法律问题答疑第一篇合同效力与招投标瑕疵仅供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当事人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何界定我们作为私企开发的商品房住宅项目到底要不要公开招标邱富民律师应区分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判断。根据《招标投标法》及配套规定使用国有资金、关系公共利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商品房住宅项目若资金全部为非国有资金按最高院2019最高法民终314号案例精神不属于必须招标项目承包人可由发包人自主选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不属于强制招标项目发包人一旦选择自愿招标程序就应受《招标投标法》约束否则同样存在中标无效、合同无效的风险。当事人实务中常见先定后招、带资进场、黑白合同等情形最高院对这类瑕疵的处理思路是什么邱富民律师最高院把握三条核心规则。其一必须招标项目在招投标程序启动前已确定承包人并实质性施工的属于未招先定中标无效最高院2017最高法民终175号明确该情形下备案合同与补充协议均无效。其二黑白合同中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即黑合同无效结算以中标白合同为准参见最高院2019最高法民终1356号。其三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时按各方过错比例分担差价损失并不当然按某一合同全部结算。当事人招标后签订的合同价款与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结算到底以哪一份为准邱富民律师应以投标文件即中标合同为结算依据。最高院2019最高法民终1356号案例明确招标后订立的合同价款与投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该价款约定无效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差额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应以符合招投标程序订立的合同作为结算基础。法院在审查时会重点比对企业自有资金、付款方式、计价原则等是否构成实质性变更并据此认定背离条款无效。当事人必须招标项目在招标前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下浮率中标合同未予约定效力如何邱富民律师该合作协议与中标合同构成阴阳合同最高院2021最高法民申1659号持否定评价。两份合同均涉及实质性内容背离依法均认定无效。实务处理时如能查明存在实际履行合同可参照实际履行合同结算无法查明的按当事人过错分担差价损失。当事人招标程序严重违规如设置不合理条件、未依法确定投标期限、中标前已施工等会产生什么后果邱富民律师招标程序严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将导致中标无效、所签合同无效参见最高院2020最高法民终115号案例。合同无效的后果包括按过错分担损失、参照实际履行合同结算工程款、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等。需要提醒的是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条款原则上不再适用发包人不能再以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但其实际损失仍可按过错比例向过错方主张。当事人合同无效后发包人是否可以继续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邱富民律师一般不能。最高院2021最高法民终425号明确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关于违约金、违约责任的约定原则上不再适用。发包人不能依据合同无效条款主张违约金但可就其实际损失如工期延误造成的实际资金占用损失等按各方过错比例向承包人主张。需要注意的是发包人在合同无效情形下仍可援引实际损失主张赔偿但该损失需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团队简介邱富民律师团队以建设工程重大争议解决为核心优势同步深耕公司股权、金融票据、重大商事争议与企业合规风控业务。邱律师执业十八载近两年代理案件总标的额突破 170 亿元。团队沉淀大量超大型基建、EPC 总承包、工程结算、优先受偿权、分包索赔、工程再审标杆判例产出多起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代表性业绩包括涉案 39.15 亿元、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十大典型案例的票据重大争议案最高法第 239 号指导性案例新型合作关系纠纷案标的近 70 亿元国家级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百亿元实现一、二审全胜的股权显名纠纷案。团队独创重大商事诉讼十五步法结合诉讼可视化系统思维擅长拆解工程领域名实不符、结算僵局、重复付款、优先受偿权认定、人格混同等复杂难题穿透交易表象还原案件商事本质。团队长期服务多家中国建筑 20 强企业、央国企、上市公司及世界 500 强深度适配大型基建、国有建工集团全链条法律需求以体系化诉讼策略与一线实战经验守护客户商业权益锁定案件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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